猪瘟最新消息2023年11月份
1、年11月份猪瘟最新消息:疫情概况 云南省腾冲市疫情:2023年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报告,云南省腾冲市界头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261头,发病177头,死亡97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疫情:据媒体报道,同期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相关养殖户存栏生猪104头,发病49头,死亡48头。
2、猪瘟作为一种高度传染的动物疾病,其防控一直是畜牧工作的重点。江西近年来曾有过疫情记录,例如2023年抚州临川地区爆发猪瘟,导致大量生猪死亡。当地迅速采取了隔离封锁、消毒灭源和紧急免疫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扩散。
3、非洲猪瘟疫情现状 部分地区发生疫情:例如,云南省腾冲市、重庆市酉阳县等地近期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这些疫情主要是通过违规调运的生猪或原料中携带的病毒引发的。全国总体形势平稳:尽管部分地区发生了疫情,但截至2023年11月7日,全国生猪总体形势仍然平稳,没有出现大规模感染的情况。
4、猪瘟已经过去,可以食用。猪瘟已经得到控制,可以放心食用。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对于养殖业和食品供应链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许多国家已经成功地遏制了这种疾病的传播。措施包括屠宰感染动物、隔离受感染区域、加强边境检查等。
5、猪瘟的蔓延可能导致猪肉供给减少,但具体情况还需视疫情发展和政府调控措施而定。 截至2023年11月20日的数据显示,猪瘟的加剧可能导致减产压力增大,这可能会对猪肉价格产生影响。 受猪瘟影响的育肥猪市场可能会出现供给风险,投资者对此持谨慎态度,这不利于猪肉价格的上涨。
6、发病区域实施物理封闭(如加装隔离栏、警示标志),暂停活猪、饲料、废弃物外运。 消杀与污染源处理 对圈舍及工具使用10%苯酚或2%氢氧化钠溶液彻底喷洒,病毒在粪便中可存活11天,需连续3天消杀。 对存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云南那几个地方有非洲猪瘟?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5月29日18时54分发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分养殖户饲养的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疫情发布,相关养殖户存栏生猪80头,发病37头,死亡12头。 当前,我国内地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35起(132起家猪疫情,3起野猪疫情)。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于11月13日发布消息,确认云南省腾冲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在腾冲市界头镇的一养殖户,该养殖户存栏生猪261头,其中发病177头,死亡97头。疫情处理:农业农村部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后,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开展疫情处置督导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月1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腾冲市界头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时,该养殖户存栏生猪261头,发病177头,死亡97头。有关非洲猪瘟的最新消息,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农业部调运非洲猪瘟抽检比例
农业部明确:生猪调运环节非洲猪瘟抽检比例提升至20%(高风险区域25%)并强化溯源管理农业农村部2023年修订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已对调运检疫规则作出调整。当前全国跨省调运生猪必须进行非洲猪瘟抗原检测,常规区域抽检比例不低于20%,黑龙江、云南等8个高风险省份调运抽检比例上调至25%,且须附加PCR核酸检测。
非洲猪瘟抽检比例一般都是1:20,嗯,这个比例应该还是算可以的。
经过国家农业部和卫生检验检疫部门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非洲猪瘟抽检,临检按照不低于30%的检测采样率。
传染源多样:农业农村部公布的68例非洲猪瘟传播途径显示,生猪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13例,占19%;餐厨剩余物喂猪23例,占34%;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30例,占46%。防控措施疫情处置原则:非洲猪瘟病毒感染不产生典型的中和抗体,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对发病猪或疑似猪应尽早彻底扑杀。
为什么非洲猪瘟传到中国?
1、中国地处亚洲东部,与多个国家接壤。其中,一些国家如俄罗斯、蒙古等曾报道过非洲猪瘟疫情。这些邻国疫情的爆发增加了病毒传入中国的风险。特别是与疫情国家接壤的地区,由于地理上的接近和人员、物资的频繁交流,更容易成为病毒传播的高风险区域。野猪迁徙与生态环境变化 野猪是非洲猪瘟病毒的重要自然宿主之一。
2、非洲猪瘟跨国境传入的途径主要有四种:生猪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和走私;国际旅客携带的猪肉及其产品;国际运输工具上的餐厨剩余物;野猪迁徙。从18年的下半年开始,非洲猪瘟就已经传入我国了。之后迅速在各个地区广泛的传播,给广大养殖户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3、非洲猪瘟是通过以下途径传入中国的:生猪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和走私:这是非洲猪瘟跨国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非法走私的生猪及其产品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从而将其引入国内。国际旅客携带的猪肉及其产品:国际旅客在旅行过程中可能携带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及其产品,通过携带入境的方式将病毒传入中国。
生猪没有检疫会有什么后果
1、生猪未进行检疫将面临多重严重后果,包括法律责任、公共卫生风险及经济利益损失三大核心问题。法律层面的直接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3年修订版,生猪屠宰、出售或运输前必须申报检疫并取得证明。
2、屠宰未经检疫的生猪属于违法行为,涉事屠宰厂会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甚至被吊销资质,同时可能引发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风险。法律后果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定点屠宰厂必须对进场生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禁止屠宰。
3、对于经营主体,可能被吊销定点屠宰证书;个体屠宰户可能面临屠宰设备查封。
4、停业整顿:若屠宰厂持续违反相关规定,拒不改正,除了罚款外,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的处罚,以确保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生猪屠宰和销售。其他法律责任:除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若因未经检疫的猪肉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经营者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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